??事情是这样,2014年我经朋友的介绍来到一家私营企业从事电焊工作,当时老板没和我鉴订劳动合同,也没和我约定工资报酬的问题(厂里所有的员工无论新来的
还是工作了几年的老员工都是如此,都不鉴订劳动合同)根据厂里的老员工介绍,试用期间按天计算,每天是110元,熟练后转为正式工后为120元。工资结算方法是每
个月由员工打借条,向厂财务部固定领二千元,工资剩余部分年终时一次结清。2014、2015年年终结算工资时,我发现我的工资依旧是110元一天,执行的是试用期工
资,而和我同期进厂的员工已转为正式工工资,个别和我一样的拿试用期工资的员工就此事找老板讨说法,结果被老板找理由解雇。由于我是残疾人,找工作不容易
,担心就工资的问题找老板解决不好被老板炒鱿鱼,就隐忍下来。每个月和其它正式工干同样的工作,一样的出勤天数,我比其他正式工少拿十元、二十元。每个月
结算工资时,比正式工少二三百元。一年少三四千元。2015年下半年,厂里喷涂车间主要负责人因工伤辞职,负责生产的主管找到我让我接替喷涂车间的工作,(我
本人有喷涂的技术),理由是厂里没有人会这项技术,让我先帮忙干一段时间喷涂,等招到会喷涂的工人后我就不用再干喷涂了,依旧干电焊工作。当时因为厂里急
需将这批货发出去,本着为厂里生产着想,我答应了。就这样,在有喷涂的生产安排时,我就被调去从事喷涂,没喷涂的生产安排时我依旧从事电焊,相当我一个人
从事两份工作。从2015年下半年开始到2016年年终,厂里经常以急着发货为由,经常安排我去从事喷涂的工作,甚至星期天都要加班。老板从不提我在喷涂时的补助
和工资报酬问题,只愿给每天十元的洗澡费用。有时这十元的洗澡费也不愿给。年前厂里结算年终工资时,其它的工人从事两份工作的,都有上万元的额外补助,而
我本人从事电焊、喷涂,也是两份工作,老板却只给我每天110元的试用工资,收入排名全厂技术工种的最后。我当场提出抗议并辞职,请问我辞职后能否向老板追讨
喷涂期间的工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