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5/25号在金山新城看了一套房子绿地芳满庭,然后去看了样板房,但是样板房的是绿地蔷薇四季,后来付下5W预定金,总共首付25万左右,一个礼拜之内付10万(含已经预付的5W),一个月付清余下的15万,第二天我就后悔了,原因是网上查实:绿地芳满庭就是蔷薇四季换了个名称,我们都不知道的,换名子的原因就是蔷薇四季里房子漏水严重,引起的负面效应很大,所以开发商换个名字,现在手上就是签了一个预付定金5万的合同我现在不想买了,请问这个款子如何才能退给我?开发商没有告诉我们绿地芳满庭就是蔷薇四季,我们也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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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合同法之规定,开发商未经购房人同意擅自变更设计在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中,一般都约定开发商在变更设计之前,必须经过购房人同意。否则,开发商就构成违约,购房人有权退房。
发生开发商未经购房人同意而擅自变更房屋户型、朝向、面积等有关设计的情况,购房人可以依据合同约定,要求开发商退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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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首付款可以退款,但是需要交纳一定的退房
违约金,至少购房者交纳的“定金”开发商是有权没收的!2,定金是指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
给付定金的一方称为定金给付方,接受定金的一方称为定金接受方。3,当合同陷入履行不能或迟延履行时,定金发挥着制裁约方、补偿守约方的双重功能,即当定金约付方违约时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当定金收受方违约时应双倍返还定金;而在支付预付款的场合下,无论给付方违约还是收受方违约,收受方均应将预付款原数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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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需要看合同的约定,主要是原房主与开发商合同关于保修期的约定,同时参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第四十条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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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就是为了
保证合同履行的,如果不能履行合同,定金则归属对方所有,不退。按照法律规定,给付定金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双倍返还定金。
当事人一方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应按照未履行部分所占合同约定内容的比例,适用
定金罚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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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