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1年10月进入某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上班。公司从未提及过签订合同,每月工资2400元+生活补助450元=2850元
我从2013-1-5日请假到2013-2-8日。公司正式放假是从2013-2-8日至20日。
????公司因我请假为由2013-2-8日放年假的时候发给我5天工资(一号到五号),单独没有年终奖,其他员工均有500-2000的年终奖不等。
过完年之后我于2013-2-20日准时到岗上班,于25日提出辞职。我向公司索要2月份工资的时候,公司只发给我从20日到25日的5天工资。
????整个过程,只有我在请假的时候写过一个书面的假条,其他均无任何字句。从2011年10月开始的每月领工资都有签字,有工资表。
????请问我应该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依据法律我能讨回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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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须在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没有签订的,要从一个月开始支付直至一年的每个月双倍工资。超过一年未予签订的,视为已经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你单位这种情况要支付你的每个月双倍工资,你同意可以去你的单位当地的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要求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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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请假工资怎么扣的回答如下:
一、病假:
1. 病假证明必须由公司指定的正规医院开据;
2. 员工拿回公司的病假凭证必须包括: 1) 二级以上指定医院医生的病情诊断书; 2) 二级以上指定医院医生的病假建议书。
3. 如果公司发现病假证明不合格将视为事假扣除该员工当天相应的工资及全勤奖;如有造假行为且情节严重者公司将予以开除;
4. 员工病假每月审核期间为本月18日至下月17日: 1)每月请病假不能超过1天 2)每月累计病假1≤2,扣除全勤奖100元 3)每月累计病假2,扣除全勤奖200元 其余工资严格按照公司人事部《员工守则》《员工手册》中第
2.5款关于病假工资规定的扣除比率执行(详细规定见公司《员工守则》《员工手册》)。 操作规则:员工必须在休假后一周内将休假单递交行政人员登记,如果超过一周(指从休假回 来当天开始计算)仍未交假单的公司一律按事假处理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二、事假(每月计算时间段:本月18日至下月17日):
1. 任何请事假的员工在本月将没有全勤奖金;
2. 经公司批准员工可以休不带薪事假,但一年至多不可超过十个工作日;超过5天的事假必须提前一周提出;
3. 如果员工事假超过公司规定最大期限以至于影响到公司正常工作公司将视其自动离职。
4. 薪金扣除公式为(基本工资+补贴)÷
21.75×事假天数。
三、年假: 公司将给予员工年假以使他们在工作之余获得充分的休息时间,公司鼓励大家充分利用自己的年假进行休息。 享受带薪年假条件如下:
1、所有公司员工在服务期满一年后均可享有12个工作日的年假,服务年限每增加一年,年假可在原有基础上增加一个工作日,年假最多不超过20个工作日,试用期内员工无权享受年假。
2、在服务的第一年,员工可享受的年假应根据该年的雇用时间按比例计算: 工作日数÷365天×12天
3、员工雇用终止时,未休年假应根据该年的雇用期限按比例计算平均工资: 月基本工资÷
21.75×剩余年假天数 休年假必须提前申请:
1、请假≤1的申请,必须提前1个工作日提出;
2、请假少于连续五天的申请,必须提前3个工作日提出;
3、请假连续五天的申请,必须提前一周提出;
4、请假超过连续十个工作日的申请,必须提前两周提出。 操作规则:任何员工休年假,必须填写正规的年假申请单,并提交部门经理批准,再递交行 政人员登记,公司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补假单请求(特殊情况除外)。(员工的年假单主管交、主管的年假单经理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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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你书面提出解除
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你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3、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你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你违法了,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你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你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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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签合同,辞职不发工资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该用人单位支付你拖欠的工资、押金、经济补偿金、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入职的第2个月开始,最多11个月)、加班工资等;从你离职开始算,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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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