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去年五月份我转让一家美容院,和房东签订合同房子五年一签,房租年付???当时额外交了一万元的房屋押金,?现在由于个人原因不想租了??请问押金可以退还吗???另外房东还是原来美容院的老板?合同约定合同期内不得转让????请问这个合法吗???我想转让

2018-12-25 08:24:5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公司不让转让加盟权,私底下转让出去的后果:具体根据合同情况而定

    合同未有约定的应有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司法部门裁定。
    合同约定
    (1)允许转让的条件下,看一看在什么样的条件下才允许转让。
    比如说:需要经过总部书面同意等。如果在附条件可以转让的条件下,总部不同意的,也是不可以私自转让的,同样的会构成侵权违约行为。
    (2)不允许转让 合同明确规定不允许转让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就会构成侵权违约的行为,不但要做侵权赔偿之外,还有可能会宗旨合同,这样的转让合同就无效,损失会更大。
  • ;  房地产转让的条件  房地产转让作为房地产权利人将房地产产权转移给另一方的行为,但其行为并非任意的,不受约束的,《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对此采取了区分情况、区分对待的方法,从两个角度对房地产转让的条件作出界定,一是房地产转让的禁止条件,一是允许条件。  禁止条件:  禁止房地产转让的情形包括:  
    1、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2、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3、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4、权属有争议的;  
    5、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法律、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是一种灵活性安排,既包括现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也包括将来法律、行政法规就新的情况作出的决定,必须指出的是,这里所述禁止转让情形不包括一般部门规章、地方立法和地方规章规定的情形。  允许房地产转让的条件: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应当具备的条件:  
    (1)按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应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25%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依照规划对土地进行开发建设,完成供排水、供电、供热、道路交通、通信等市政基础设施,公用设施的建设,达到场地平整,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3)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地产所有权证书。
  • l、如果租赁合同没有明确押金的性质或规则,则押金作为租赁预付款处理,无论如何都要返还的。

    2、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投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3、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房东应于租赁关系消除且租客迁空、点清并付清所有应付费用后的当天将租房押金全额无息退还租客。

    4、租房期间有财产损失可以相目应扣除押金,押金在扣除财物损失后应该退还。

    5、在投有明确约定押金性质的情况下,押金的作用是为房屋及屋内财产设定的一个担保,租赁期间如造成出租人房屋及室内设施的财产损失则从押金里扣除。

    6、如投有造成该损失则合同期满或者解除合同时应予退还。

    7、租房押金不退的问题可以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收集证据,向法院起诉
  • 与房东定立合同后租客遇到拆迁,如何有效维权
    1、可以选择解除租赁协议,获得相关补偿。在公房承租中房屋拆迁时,如果承租人与房屋产权人达成协议,解除租赁合同的,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不再给予承租人补偿。
    2、如果不解除租赁协议,在产权置换的情况下,可以重新订立租赁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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