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A借B的高利贷2000元,?期间A共还过B现金6000元,最后B又殴打,威胁A写了一张五万元的欠条。问这种行为属于敲诈勒索吗??如果属于,为什么属于,怎么定义?

刑事辩护
2018-12-25 06:45:1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单纯从法律角度讲的话,高利贷借款是不受法律保护,也就是说你是不需要支付那些高额利息的。 但现实中高利贷往往夹杂着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暴力,借款者往往迫于恐吓、威胁等等而支付高额利息。
    如果你实在无力偿还该高利贷又无法与高利贷借款人达成和解的话,为了你和家人的人身安全建议向公安机关举报该情况。
  •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有关规定,离婚,双方的债务应共同承担,财产共同分割。如果离婚时,对方拿来很多欠条,而你不知道欠条的来源,或者对方不能证明用于家庭支出,应属于对方个人债务,与你无关。
  • 敲诈勒索罪不符合减刑条件就不能减刑。
    《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 敲诈勒索罪的量刑标准:
    1、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的法定刑幅度
    数额2500元,量刑起点为六个月,每增加750元,增加1个月刑期,并根据以下情形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1)每增加一次作案,增加刑期1个月;
    (2)每增加1名被害人,增加刑期1个月。
    2、三年以下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法定刑幅度
    数额25000元,量刑起点为三年,每增加72000元,增加1年刑期,并根据以下情形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1)每增加1次作案,增加刑期1个月;
    (2)每增加1名被害人,增加刑期1个月。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增加基准刑的10%-20%:
    (1)带有黑社会性质或者地方恶势力性质的;
    (2)抢劫老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弱势人员的;
    (3)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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