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上星期,两名13岁初一学生在学校厕所外走廊相撞,其中撞人者直行带慢跑,被撞者从侧面转角处和同学打闹背对着跑出来,二人相撞,撞人者胸口被撞击,并被撞到墙上,被撞者摔到地上骨折。二人皆是无意的,请问学校是否有责任,双方怎样承担医药费?

2018-12-25 05:40:1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肇事者撞人之后不支付医疗费,致使受害人不能及时得到治疗,交警部门可以开通绿色通道,先对受害人进行治疗。受害人家属可以到交警队,要求肇事人支付医疗费,如果经交警部门多次工作,而肇事者拒不支付医疗费的,受害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主张先予支付医疗费用。如果交警队已经多次工作,而家属还要进行无理取闹,其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3条之规定,涉嫌扰乱单位秩序,是违法行为。法律链接:《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二)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
    (四)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
    (五)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聚众实施前款行为的,对首要分子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 被撞骨折首先要进行责任认定,然后进行伤情鉴定,具体赔偿,需要等治愈后做了伤残等级鉴定,才可以知道具体赔偿标准。总体赔偿单位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因受伤配置的器具费、还有最大一块的伤残赔偿费。
  • 车相撞后,交警部门的事故责任认定,可以作为赔偿的依据;如果双方当事人都请求交警部门的,可以就民事赔偿部分进行调解,调解不成或不履行的,双方都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不经调解,直接向法院起诉,也完全可以。
      
    一、先计算本次事故的总损失,也包括对方的,然后按同等责任的原则,一人一半;
      
    二、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参照《高法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的司法解释》第17条的规定。
  •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根据法律规定,如学校未尽到安全保障责任,则应当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可以协商解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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