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王律师你好,5月份天津有个金融公司要在东营开分公司,相关资料都给了,一直在办理营业执照,后来总部高管也来人商定临时职场跟正式职场,但是中间一直不给费用支持,也不安排下一步工作,一开始说是直营,后来又说承包制,为此去了一趟天津,说是回来等待承包制合同,期间浪费一个月的时间,到了7月初又要求做200万业绩,觉得这样的公司。总是出尔反尔,就不合作了,但是他们在7月15号没有支付我们工资,我们在东营劳动仲裁还是天津呢?而且他们总是以没有合同模板为理由,没有签署劳动合同,我们应该怎么办呢?常州合肥的老总都去天津总部要了,他们的工资发了,但是我们老总就想不了了之,是因为老总他们两口子在其他公司还有职位跟工资,我们没有啊,也要生活啊,我们应该怎么办呢?

仲裁
2018-12-25 04:43:2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未签劳动合同需赔双倍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因此企业在解除劳动关系时应支付双倍工资。
    若未支付,职工可申请劳动仲裁
  • 离婚前签订的协议没有进行过公证,离婚前签订的离婚协议书无论是否公证都不会发生法律效力,在夫妻双方依据该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手续后,该离婚协议书才对双方发生法律效力。
      离婚协议书是否有效可以从以下几点确定:
      第一,离婚协议书是否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是否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
      第二,离婚协议书中的内容是否违反国家法律规定,是否侵害第三人合法权益;
      第三,夫妻双方依据该离婚协议书办理协议离婚手续。
  • 通常劳动合同上的工资不是每个月实际得到的工资,一般是比实际工资少的,劳动合同上的工资一般是底薪或者基本工资,为什么劳动合同工资写最低工资:
    劳动合同中的工资标准不是指最低工资标准,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的劳动者报酬,《劳动合同法》规定该工资不得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通常情况,用人单位实发工资高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是允许的。用人单位存在违反最低标准规定,劳动者可以反馈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申请劳动仲裁,维护合法权益。
  • 工资是社会保险基数的计算基础,社会保险基数简称社保基数,是指职工在一个社保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它是按照职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资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额来进行确定。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是计算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缴纳社保费和职工社会保险待遇的重要依据,有上限和下限之分,具体数额根据各地区实际情况而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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