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前一个月,本人在水上乐园滑梯上滑下砸伤小女孩,导致小女孩骨折,小女孩当初在医院我和游乐场老板各付19000的医疗费用,小女孩家长说小女孩怎么怎么的,其实并无大碍,医院要求出院,但小女孩家长说要转院,当初在原来注的医院退出三万四千多块钱,跟我说应该没什么事,后面她拿着钱走了,也没有告诉我后面转院了没有,现如今一个月过去了!又打电话我要我过去说还在住院,说要过去结算什么的?又说住院花三万多还剩了几千块钱,要我过去一起结算,可是我觉得他们(包括小孩家长)当初那样威胁我,还逼我签合同,说要灭我全家,因为以前受过他们的威胁所以这次没有过去电话也没有接,我觉得我是去消费的?虽然我不小心砸伤人,但我觉得游乐园安全措施没有到位,应该他们付责任,可如今我已经尽力了!请问我该怎么办

2018-12-25 04:13:2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首先,双方在离婚时,一方具有家庭暴力行为,是可以作为法院判决双方离婚的主要依据,也可以作为另一方提出离婚损害赔偿的依据。但是,不能作为孩子抚养权归属是依据。
      其次,双方离婚时,就孩子抚养权的问题,如果双方不能协商解决,那么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同时,法院在审理关于孩子抚养权的问题时,会本着对孩子有利的原则进行判决,如生活条件,抚养能力等。
  • 医疗费并不包括伤残补偿金。这是两个概念,伤残补偿金是伤者在医疗终结三个月后自行找有资质的法医中心进行伤残鉴定,如评得上伤残的才有此费用,如评不上是没有的。另外,医疗费、伤残补偿金也是按照事故责任大小划分。
    当然,如对方车有买交强险的,就先由对方车保险公司先行赔付限额一万元医疗费及限额十一万伤残补偿费用,超出部分才按责任分担。
  • 防范措施,一般默认为危险有害因素的防范(或者叫风险控制措施)。
    风险控制措施分为三类:
    工程技术措施:消除、隔离、替代、稀释等措施
    管理措施:培训、监测、应急等等
    个体防护:就是PPE 个体劳动防护。
    针对不同的危险有害因素都应采取以上三大类措施一类或多类进行防控。
  • 《合同法》
      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第三十三条 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
    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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