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开发商已逾期办理房产证,合同有约定开发商若逾期办证,它接受我退房并承担活期利率损失,但现在我不想退房,怎么办?能向开发商索要违约金吗?

2018-12-25 00:50:4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逾期办理房产证很容易造成买房者最后拿不到房子的所有权,因此造成一定的损失。要是开发商不肯给你退房的话,还是去找法院解决。不过,最好就要确定你们之间的购房合同先,如果你不是很清楚合同上的条款的话,建议可以及时带上你的购房合同找个专业的律师给你看看。
  • 如房产商延迟交房超过一定期限,购房者可以要求退房。另外,购房者也可在合同中约定如小区规划或配套设施不符合售楼广告或售楼书、房屋交付后在一定期限内无法取得产权证等退房条件。
    根据《合同法》规定的基本原则,双方当事人约定了退房的具体条件,且购房者又能证明该条件成立,若购房者在与开发商协商难以达成共识时,起诉至法院要求退房,一般都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 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因此,主张违约金时,可以实际发生的损失作为要求增加或减少违约金的法定依据。
      如果买卖双方没有约定办理房产证的时间,以下时间视为开发商应当办理房产证的时间:一般逾期办证的违约金自期限届满之次日开始计算(即从实际交房日起90日开始计算);提前交房的,则从约定的交房日起90日开始计算;现房交付的,从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开始计算。
    违约金止算点为开发商取得房产部门出具的办理初始登记收件收据之日(或提出申请办理初始登记之日)止。  违约金的计算基数是买房人的购房总额,包括买房人支付的首期款和通过银行按揭方式支付给开发商的按揭款。
    合同有约定按照约定计算,如果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在此需要提醒的是,因开发商违背承诺造成业主不能及时领到本应属于自己的产权证的情况时有发生,很多业主能忍则忍,认为反正自己实际占有该住房,不愿耗时耗力与开发商计较。
    其实,这样做的风险是非常大的,按照《物权法》的规定,房屋是按照登记来确认房屋的归属的,如果购房者拿不到房产证或者没有办理登记,会使自己的房屋处于一种不稳定状态,容易产生纠纷。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开发商赔偿了购房者损失后,并不是意味着就可以不交房或不办理房产证了,赔偿金的目的是督促开发商及时履行合同。
  • 逾期办理房产证的违约金看购房合同的约定。有些是按户一次性给的,也有按照房款的百分比约定交房之日按天计算。《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开发商因自身原因逾期交房后违约金的计算,合同有约定的从约定,合同没约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