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身份证和工作证丢失两周了,现在人家找到我说还给我,5月30日晚遗失的,以为有工作证了别人会还到公司,可是左等右等没有信息,担心被用于小额借贷,特别是报纸上那些当日小额放贷的,于是6月1日(周六)给电话家里的小妹帮忙去派出所挂失,小妹说派出所周末不办理业务,要等周一,周一小妹的生意忙,到周二才挂了失;我周二(6月5日)也联系了广州日报社的麦小姐办理身份证遗失声明,由于联系比较晚,次日的登报名额已经没有,要等6月7日的报纸才刊登出来,手机短信我也保留着!------------现在最担心的身份证被用于借高利贷及一些电信增值业务等,不知一旦出现这样的恶果,我该如何面对????请律师们给我出出主意,诚谢!!!

2018-12-24 23:28:2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身份证最好不要借给别人,如果有人想借的话,你可以跟着一同去,要看清楚对方办理什么业务,提高警惕。
  • 如果用于夫妻共同生活,超出银行同期利率4倍以上的那一部分利息属于非法债务,不受法律保护,无须偿还。 如果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本金以及低于银行同期利率4倍以上的那一部分利息属于合法债务,需要夫妻共同偿还。
    但如果明知借款是用于非法用途,而债主仍然借款给你丈夫,那么此借款关系非法无效,你完全可以不用偿还本金与利息。
  • 按照最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这当中有两个关键数字:24%、36%。这样也就给民间借贷利率划定了三个区域,也就是说,当借钱双方约定的利率不超过24%时,是受到法律保护的,这部分利息如果债权人起诉债务人,要求债务人偿还这部分利息,法律是支持的。
      如果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36%,那么超过部分的利息是无效的,比如小M向你钱,约定利率40%,小M也按照40%的利率给了你利息,当小M知道36%以上无效后,找你把超过部分多给你的利息要回来,法院是支持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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