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于2011年3月份购买了万科魅力之城全装修的一套房子,按合同约定于2011年9月30日前交房。9月28日验房过程中发现整个九楼楼顶有漏水的现象(购买的楼层为9/9),因此我们九楼的六个业主没有接收房子,并要求万科做楼顶闭水实验,实验后发现每户都有漏水现象,有的人家漏水比较严重,再和万科协商之后,楼顶把保护层、防水层、保温层全部揭掉后重新做,并且因为天棚漏水把地板揭开后,发现地板下面不平的地方用纸壳填充严重的质量不合格,因此万科重新对屋内地面进行了平整处理后重新铺了地板,所有的这些工作到今天还未做完,估计到11月15日左右能完全做完。整个过程中我们都拍了照片。

因此我们交房的时间就会比约定之间晚一个半月左右,我想咨询一下我们是否能按照合同中第九条相关条款进行索赔,如进行诉讼胜算大不大,是否会拖很长时间呢?该合同相关条款如下:

第八条?交付期限?

  ?

  出卖人应当在_2011_年_9_月_30_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具备下列第1种条件,并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

  1.该商品房经验收合格。?

  2.该商品房经综合验收合格。?

  3.该商品房经分期综合验收合格。?

  4.该商品房取得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批准文件。?

   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外,出卖人可据实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卖人在发生之日起_30_日内告知买受人的;?

  2.?买受人未付清房款及其他应交的费用的

  3.因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政府指令导致的延期

????4.??因市政配套设施接通延误或市政府规划变更导致的延期  ?

 第九条?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

  除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出卖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按下列第1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不超过60日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8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60,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应当自买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30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买受人累计已付款的20%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8该比率应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2018-12-24 22:49:3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一、开发商与购房者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了延期交房赔偿违约金的标准时,应按合同约定的标准向购房者赔偿延期交房违约金。
    1、如果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延期交房违约金标准过高或过低都可以申请调整,开发商若发现当初设置赔偿标准过高,可与购房者协商调低,参照同样地段、户型面积、楼层房屋的租赁价格调整延期交房违约金的赔偿标准。

    2、购房者如发现当初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延期交房违约金的赔偿标准过低,也可向开发商提出协商提高,参照标准同上。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二、开发商与购房者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未约定延期交房违约金赔偿标准的,开发商延期交房的仍然应当赔偿购房者延期交房违约金。
  • 当卖方遇到对方逾期不付款造成自己损失的,应该尽快找对方协商,要求对方支付款项。双方协商解决不了的,要积极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主张货物的款项以及对方违约金。起诉中,遇到程序上和证据搜集上遇到有不懂的,可以委托专业的律师协助。
    你可以在右边律师板块查看相关律师信息。

  • 1、逾期交房构成预售合同的违反,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被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合同法》第107条。)
    2、如果预售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的标准的,则应当按照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标准支付违约金;合同没有约定的,按逾期履行的天数依逾期贷款利息标准来确定。
    3、合同没有约定逾期交付房屋的r损失赔偿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第三款)
    4、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损失的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
    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所以,你可以起诉解除合同,要回款项,并请求对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如果没有约定违约责任,可以请求按照逾期付款利息要求对方承担违约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