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河南开封县一农民,2015.12.30日借贷给时某10万元人民币,利息1分半。立有字据但没写还款日期。不料,三月未到时某被立案调查,现人下落不明,我该怎么办?谢谢,拜上

2018-12-24 20:27:2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但是就如何分割该类离婚中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中没有具体规定。目前,在我国实践中主要有以下几种做法:第一,只判决准予离婚,而对财产既不作审查也不判决,这种做法虽然简便,但不符合法律规定也不利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第二,只对财产进行简单审查,主要是根据原告的陈述来确认,既不作具体核实也不作分割处理;第三,对财产作出明确判决,对下落不明一方当事人所享有的财产作为子女抚育费判给主张离婚的一方当事人。
    夫妻共同财产基于夫妻关系的产生而产生,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共同享有的财产。
  • 贷款买房还款日期如何确定?贷款批下来后什么时候开始还款?
    一般会有2种情况:一是本月放款当月还款,二是本月放款次月还款。结案后,柜面会通知您领取放款材料,其中银行发放给您的相关告知书,会告知您的还款日和金额。
    建议购房者详细咨询放款银行。按月偿还贷款本息的,具体还款期数和还款日等按合同约定执行,借款人应自发放贷款后第二个月开始按月还款。最后一期本息按合同规定的到期日归还。
    合同约定的还款第一期和最后一期按实际天数计算利息,其他期次应还利息按月计息。
  • 离婚后其中的一方取得房产,继续向银行偿还贷款本金、利息,同时向另一方支付房屋价值的一半。分割按揭财产时候存在首付款、已经偿还贷款、尚未偿还贷款、房屋实际升值等四个组成部分。
    (一)婚前一方购买的房屋,付清所有房款的,属一方的婚前财产。
    《婚姻法》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
    (一)同时规定: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既然夫妻一方婚前付清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无疑是婚前财产。
    (二)婚后一方用个人财产购买的房屋,属一方的财产。
    (三)夫妻双方婚后一次性出资,取得房屋产权证书后离婚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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