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朋友在2010年10月份向我借了1000元,但是至今都未归还,其中多次催她,但每次她骗我说马上还,(约有七、八次)结果每一次好多借口,第一次说她钱包丢了,之后又说她儿子病呀或老公车祸.如今又话与老公离婚了,说要扶养儿子。记得最痛恨的一次就是答应我让我去她家拿,到她家后她说她老公与她大伯在吵架,说不方便让我上去。但结果竞然又骗我她根本不在家让我白等了7、8小时结果还是未归还我。最后一次催她又说2012年5月尾发工资就还给我,如今又无还且无声无息。所以我觉得她是故意不还给我的。因为她一直在酒店工作,工资大概是3000元/月左右,哪怕是一个月省100都可以早就归还给我的。所以我觉得她是故意想不归还给我的。与她认识都几年了,想起她多次这样骗我真的好伤心又好气愤。当时我是有写借条的,她也按了手指印和有她身份证号码。我想请问各位大哥大姐是否可以帮帮我,虽然钱不多,因为我现在我妈妈生病了很急需要钱。本人诚挚感谢各位指教我该如何讨回我的钱。感谢!

2018-12-24 20:25:5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借款诉讼时效一般为2年,先看看借条上写的还款时限,如果超过了诉讼时效,那就搜集一下向朋友要钱的证据,因为要钱可以引起诉讼时效中断,诉讼时效从你要钱时起重新会起算。如果诉讼时效过了你又没有向他要钱的证据,那就赶快写个书面的要钱的东西,如果你朋友不还让他签个字,或者直接让他给你写一个还款的期限,或者你可以给他打电话要钱顺便在电话里录音,或者你向他当面要钱顺便偷偷做个录音……总之这些都能证明他向你借款的事实,并且可以引起诉讼时效中断,拿到证据后赶快起诉。
  • 当债务人不还钱,然后欠条也到了还款的期限了,我们债权人就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要求债务人还钱,那么当法院也查清楚债务人无力偿还,只有债务人那个工资了,那么这个时候债权人就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让债务人的工资来偿还债务。但是我们在这里要注意的是,在向法院申请让债务人的工资来偿还债务这里的工资不是全部工资而是要给债务人保留一部分来保障债务人的基本生活。
    如果被执行人没有按照执行通知来履行已经确定好的义务,那么法院是有权给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查封、扣押、冻结、拍卖的,但是会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要采取前款措施,应该有法院来作出裁定。
  • 借条是指借个人或公家的现金或物品时写给对方的条子,就是借条。钱物归还后,打条人收回条子,即作废或撕毁。它是一种凭证性文书。通常用于日常生活以及商业管理方面。从法律的角度看,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
    在借款人办理期房按揭贷款业务中,商业银行往往习惯性认为,只要房屋办理了抵押手续,无论款人是否有还款能力,即使借款人不能偿还贷款,因房子抵押权在银行手中,银行依旧可以抵押的房屋优先受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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