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妈与人因一小事争吵起来.听到吵架我从三楼看下去.看到我妈跟一个女的互揪头发.旁边都是她的家人.但那家人还没跑过来.就有个陌生的人跑过来揪我妈头发.捶我妈的头顶.我马上下楼后看到那一大家的人围着我妈打.捶我妈头顶.我去拉开那最壮的那个.他就揪我头发.我只能挡一个.其他的人还一直打我妈.当时我就觉头很痛也没去注意到底有没打我哪里.但我第二天就全身疼.当做笔录时.我就说他有揪我头发.怀疑那人是那女养的打手(其实是婚外养的小白脸).还有我妈受伤脑震荡.医生说以后会有后遗症.而对方不知道用什么方法让法医判说是轻微伤.而那个跟我妈互揪头发的竟也去鉴伤.可能是打通什么关系也说轻微伤.如果是这样.过了这么多天了.我是不是也可以去鉴定.我的抓伤在那天自己用手机拍下.当时也只想小事化了吧.毕竟是邻居.如果他耍阴的更不好了.所以也没给派出所人看.可现在我实在气啊.他说要关我妈也得关.(如果我起诉他们四个会都被关吗?我妈也会被关吗??

听说一人被打四个人打情节更为严重不是吗

如果要判这要怎么判呢.?难道只能民事处理不能刑事?

暴力伤害
2018-12-24 20:07:5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轻微伤不构成刑事案件,没有刑事责任、只有行政责任(治安处罚)和民事赔偿责任。一般轻微伤可以由公安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后不再处罚;若调解不成可处罚款或15天以下行政拘留。

    另外,构成轻微伤还应受到以下处罚:

    1、给予双方治安处罚,应由县级公安局决定,不是你“提出”不提出的问题。

    2、拘留是五日以上十日以下,如果你是残疾人或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拘留可以是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

    3、罚款可以是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严重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

    4、可以既拘留、又罚款,即并罚。

    处罚依据是:《治安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罚款。
    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 (1)打架致伤他人,尚未造成残疾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医疗费一般包括医药费、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2)打架致人残疾的,除应当承担医疗费、误工费等全部费用外,还应当赔偿残疾者的生活补助费、生活自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以及残疾者致残前实际抚养而又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的必要的生活费。

    (3)打架致人死亡的,除应当承担医疗费等全部费用外,还应当支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以及死者生前实际抚养而又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的必要的生活费。
  •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轻微伤,可处行政拘留并处或单处罚款,6个月内曾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从重处罚。  法律规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第二十条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重处罚:  
    (一)有较严重后果的;  
    (二)教唆、胁迫、诱骗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对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证人打击报复的;  
    (四)6个月内曾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 1、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2、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
    3、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4、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