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4月我在北京丰台木樨园桥南的金达手机购买一台苹果4S手机,商家说国行卖4900元,我交了钱,他拿来机器当面拆封,但不是国行的,我说那就不要了,他说不能退,这是水货只能退我400元,当时感觉不能退货挺奇怪的也没多想就回家了,结果用过苹果4S手机的朋友告诉我我这台机子是山寨机不是苹果。

第二天就去找商家退货,依然说不给退,说我是自愿购买,这时我偷偷把过程进行了录音,然后报警,说被诈骗,但是警察说不管,没办法被迫又交了1300元给我换了一台港行的手机裸机,没包装。

我应该怎么办呢??

谢谢

消费者维权
2018-12-24 19:30:4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消费者与经营者协商和解的法律依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4条明确规定:"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2)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3)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此条第1项规定,即"与经营者协商和解",便是消费者与经营者协商和解的法律依据。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4条明确规定,消费者在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有权要求退货,七日后,商品有问题,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如有商品存有欺诈、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消费者可以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主张退一赔三。
  • 产品质量问题可以退货,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产品质量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符合该标准;
      
    (二)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但是,对产品存在使用性能的瑕疵作出说明的除外;
      
    (三)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
  • 录音证据成为有效证据须同时具备的条件:
    第一,
    当事人出示的录音证据未被剪接、剪辑或者伪造,前后连接紧密,内容未被篡改,具有客观真实性和连贯性。

    第二,录音证据的取得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如果录音证据的持有者采用了侵犯他人的隐私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的规定,比如在其工作处所或者住所以窃听方式取得的录音资料,就属于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诉讼证据使用。

    第三,对方未提出反驳或反驳理由不成立。法院在把录音证据作为判案依据时,还要对录音证据是否有疑点进行审查。如果对方当事人对录音资料表示质疑,并提出足够的证据加以反驳,那么该录音证据便失去证明力。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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