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们是农民,在别的乡村买了几间那种旧的民房,只签了购买合同和收据,也没有过户,请问是不是还要去过户和办理房产证?房屋和宅基地使用权才算真正的永远属与自己的?请问房屋购买合同具有法益效益吗?

金融证券
2018-12-24 18:51:2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买房子没有办理过户,住房产权还是房产证登记人合法所有,权益受法律保护,
    但是买家可以凭买卖合同,付款凭据,主张要求对方履行合同,过户住房,或可以要求终结合同,退赔购房款,支付违约金
    物权法》:
    第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第十六条 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
    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
    第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 农村宅基地是什么   农村宅基地是仅限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符合规定的成员,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享受使用,并且可以用来建造居住房屋的农村土地。   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可以进行转让,但需满足以下四点:   
    1、需经本村村民委员会同意和乡级政府的批准;   
    2、转让人与受让人同为本村村民;   
    3、受让人无宅基地,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   
    4、宅基地使用权不能单独转让,须与住房一并转让。另外,转让人户口应该已迁出本村或属于“一户多宅或多房”。如系一户一宅,须明确表示不再申请宅基地,且有证据表明其已有住房保障,如与其他近亲属合户居住。 符合以上条件,房屋买卖才能万无一失。   宅基地申请的条件:   
    1、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   
    2、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   
    3、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   农村村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使用宅基地:   
    1、年龄未满十八周岁的;   
    2、原有宅基地的面积已经达到规定标准或者能够解决分户需要的;   
    3、出卖或者出租村内住房的。   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的法律效力   司法实践中,对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间签订的农村房屋买卖合同,各地法院普遍认定合同有效。但对于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与本集体经济组织之外的单位或个人签订的农村房屋买卖合同,各地法院对于合同效力的认定不完全相同。
  • 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一方根本违约,另一方如何维权?
    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因一方当事人根本违约致使另一方订立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守约方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房屋差价损失、转售利益损失等可得利益损失的,应酌情予以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在认定和计算可得利益损失时,应从守约方主张的可得利益赔偿总额中扣除守约方未采取合理措施不当扩大的损失、守约方亦有过失所造成的损失、守约方因此获得的利益以及守约方取得利益需要支出的必要的交易成本,并综合考虑守约方的履约情况等因素予以确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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