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住院时产生的费用:

?

一?我方垫付的医疗费

?(1)?安岳县人民医院:5723元

?(2)上级医院(成都军区总医院):1300元

?合计:7023元

?二?我方垫付的租车费用

?2012年10月16日

?(1)病人母亲从李家至兴隆(包车):200元

?(2)病人亲属兴隆至安岳来回(包车回来安岳至兴隆六大二):280元

?

(3)回家给病人拿衣服包车(来回):200元

?(4)回家给病人拿身份证(医院需要)包车来回:200元

?(5)兴隆交警需要身份证复印件包车(来回):200元

?2012年10月29日

?(6)病人亲属李家至安岳包车(来回):600元

?

2012年11月2日

?(7)病人回家包车:100元

?

(8)上级医院包车(成都军区总医院)去的车费:800元

?(9)上级医院包车(成都军区总医院)回来的车费:900元

?(10)2012年11月2号病人母亲去安岳县人民医院盖章:7元

2012年11月2号病人母亲从安岳县人民医院盖章回来(时间过晚没有车)包车:100元?

合计:3497元

?三?病人的护理费

?2012年10月16日至2012年10月27

?(1)护理人每日2人,每人100元一天

?2012年10月28日至2012年11月1日日

?(2)护理人每日1人,每天100元一天

?合计:2900元

?四?伤者父亲从西昌回家耽误的误工费及车费

?(1)西昌至成都来回的汽车费:400元

?(2)成都至安岳(到成都事件过晚包车):900元

?(3)安岳至成都车费:55元

?(4)2012年10月18日至2012年10月28日耽误的误工费

300元一天,耽误11天

?合计:4655

?五?其它

?(1)亲戚看望的生活费:7000元

?(2)车祸时肇事者损坏伤者的财产:600?元

?(3)2012年10月16日至2012年10月31日人民医院租用的陪伴床每天10元,一共15天.

?

合计:7750元

?

共计:25825?元

?

出院后需要产生的费用:

?

一?伤者出院后的营养费

?人民医院主治医生要求至少休息3个月,每天?60?元,一共90天

?合计:5400?元

?二?伤者面临高考耽误的学习费伤者面临高考耽误的学习费用用及休息期间的学习费,精神损失费,伤者住院期间的杂支费,护理人的生活费

?(1)伤者面临高考耽误的学习费伤者面临高考耽误的学习费

2012年10月16日至2012年11月1日

?按照语数外政史地每科?50?元一小时,总共16天

?(2)2012年11月2日至2013年1月底

?休息期间的学习费?:4000元

?(3)精神损失费:6000?元

?(4)住院期间病人的杂支费:1200元

?(5)护理人的生活费

?2012年10月16日至2013年1月底,按?50?元一天,共计106天

?合计:21300元

?三?其它费用

?(1)三个月内伤者的就诊费及药费:5000?元

?(2)被抚养人的生活费:3026元

?(3)2012年11月2日至2013年1月底

?护理人每日1人,每天50元一天

?合计:39226元

?注:?关于脑震荡按评级赔偿:?元

?

这是我的家人拟定的赔偿金额,您认为这其中那些不妥,缺少那些内容,关于交通事故的赔偿,你们认为这样可以吗

2018-12-24 17:58:5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在工伤的赔付中没有营养费的概念,但是如果住院的话有住院伙食费。一般工伤可以享受的工伤待遇包括:医药费、住院伙食费、护理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果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还可以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 交通事故具体看交管部门的事故认定,划分责任,依据责任经行赔偿,如果对事故认定书不服,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三)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包括:除第1项费用外,还包括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四)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慰抚金
  • 根据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以及具体伤情,可能赔偿以下15个法定赔偿项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康复费、整容费、后续治疗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住宿费、交通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失费、营养费、其他财产损失费。护理费包括住院期间的护理费、出院后的护理费、是否需要长期护理的护理费,但是最终能否获得赔偿,需要根据伤者的生活自理情况、护理时间、护工人数和工资等因素综合来判断。
    因为你提供的信息太少,很多关键信息无法确认,所以需要向你询问一些信息才能进一步确定。需确认的问题:事故是什么时候发生的?事故是发生在吗?有没有报警?有没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
    是什么户口?具体是什么车辆发生的事故,能不能具体描述一下事故发生的情形?有医院的护理建议吗?护理人员有固定收入吗?能提供收入证明吗?如有需要,可以直接电话联系或添加微信。
  • 护理费属于工伤赔偿的项目,职工因工受伤需要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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