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个人与装修公司签定了二年后才开工的装修合同,怕二年中公司消失,在24小时内要求与该公司退合同算违约吗?

2018-12-24 17:35:2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 装修公司拖违约金少不少应该考虑以下问题:1首先请问与装修公司的施工和质量是否有问题 2装修工期拖延是由于装修公司的问题造成还是您这边购买材料或者其他问题拖延 3一般来说预算合同中应该有注明如果拖延工期一天是多少钱,外面一般都是50元一天或者150元不等 4如果合同中没有,那么事后的签署只能算是协议,必须要有当初签合同的业主签名才能有效。 5如果您还想追究建议您等完工以后再做出反应,到时候可以找到第三方,比如消协等,尾款的话建议等全部施工完成再付,或者差不多完成了再付。
  •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合同无效时,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
    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由双方各自按照导致合同无效的过错分担现值损失。
  • 以公司名义与商场签订租凭合同,公司授权公司某位员工,以员工的名义办理营业执照属于挂靠经营。
    挂靠经营实际上是一种借用关系,这种借用关系并非一般意义上的单纯的物的借用关系,其内容是多种多样的,有的是借用资质、证照、经营权,有的是借用被挂靠人的信誉等等。
    为此,分清挂靠经营的内容,明确其合同目的,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是正确评价挂靠经营关系的前提。
    挂靠方的经营方式是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这表明,就于被挂靠方的关系来讲,挂靠方是一个独立的民事主体,与被挂靠方地位平等。
    挂靠方是实体义务的履行者和权利的最终享有者,对经营活动能够独立核算,独自组织实施,是盈亏的终结承受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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