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有个亲戚2010年4月份在当地发生了交通事故,造成一人死亡、一人受伤,当时,造事者报案后弃车逃离现场,民事部分车辆挂靠单位及保险公司已赔偿完毕。约在2011年11月份造事者司机看到情网行动,投案自首,公安、检察院均取保候审。2012年2月份一审法院对造事者予以逮捕,随后审理当庭宣判,判处有期徒刑2年,当事人在上诉期内已上诉,请问:二审是否有可能改判缓刑?

刑事辩护
2018-12-24 14:42:1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未成年人犯罪量刑在五年的,不能适用缓刑,当然也就不能判三缓五。
      
    2、“判三缓五“,是指判决三年有期徒刑,缓期五年执行,而不是判决五年徒刑缓期三年执行。
      法律规定:
      《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   从批捕到宣判应当经过公安局侦查终结,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审判等法定程序。  犯罪嫌疑人逮捕后,公安局应当进行调查取证,依法侦查,侦查终结就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这个期间一般是两个月的时间;检察院受到案件后审查起诉,这个阶段是一个月的时间;最后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法院依法审判需要一个月的时间。
  • 在上诉期间是可以办理取保候审的,但是取保候审有条件,一是要有保证金或是保证人;二是根据刑事诉讼规则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不予逮捕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对被拘留的人,需要逮捕而证据尚不符合逮捕条件的;
    (四)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的;
    (五)应当逮捕但正在怀孕或者哺乳自己婴儿的;
    (六)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不能在法定侦查羁押、审查起诉期限内结案,需要继续侦查或者审查起诉的;
    (七)持有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出境证件,可能出境逃避侦查,但不需要逮捕的。 可以去检察院直接申请取保候审,人民检察院应当在七日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 希望上面回答解决了你对上诉期间能取保候审吗这个疑惑。
  •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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