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司给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补充协议,里面的条款很多都不符合劳动法。请问这样的协议,有效力吗?

并且公司都是等员工先签完再拿走盖章,但不知道事实有没有盖章签字。协议里包括合同上很多空格处都没有签字,这样的合同有效力吗?

一式两份都存在公司。是不是员工自己签完字应该拍照片留下来,这样可以保护自己的权益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18-12-19 21:45:3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物权法》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第三人提供担保,未经其书面同意,债权人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的,担保人不再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第二十三条规定,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担保物权消灭的,担保人不承担担保责任。
    《物权法》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物权消灭:
    (一)主债权消灭;
    (二)担保物权实现;
    (三)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
    (四)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
  •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在一个月内与你朋友签订劳动合同都是合法的。
    如果超出了一个月,则须向你朋友支付双倍工资。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有效劳动合同应具备以下要件: [1]
    (1)当事人双方主体合格。作为劳动者应年满十六周岁才具有劳动行为能力,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对于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作为用人单位签订合同的人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的人,用人单位的党组织或工会组织无权代表用人单位签订合同。
    (2)合同内容合法。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劳动权利和义务必须符合国家法律和有关行政法规的规定。
    有的劳动者为了找到工作,尤其是农村出来打工的,即使他们自愿干不符合劳保条件的工作或低于最低工资,也不能作为合同条款规定在合同中。因为这是违反法律的,合同中规定了这样的条款,也不受法律的保护。
    (3)意思表示真实自愿。双方当事人确立劳动关系是自愿的,劳动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不是虚假的意思表示,特别是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上许诺的条款是将来要付诸实施的,而不是用来欺骗劳动者的。
    (4)符合法定形式。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要注意的是,《劳动法》并未将劳动合同的鉴证或公证作为劳动合同有效的条件,除非合同约定需公证或鉴证的,才需要公证或鉴定。
  • 双方补充签订的协议,属于双方的私人行为,原则上不具备法律效力。或者说,充其量只能作为法院参考的依据,不作为判决唯一依据。根据《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即双方协议离婚的,且对于财产分割问题进行协议的,如对该分割协议反悔,认为存在欺诈、胁迫等影响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况,则可以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提出,可请求人民法院予以对离婚协议变更或者撤销。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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