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10.6月入职?2010.10月才开始上保险至今,有4个月没上,现在2013年3月准备辞职,可否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规定来提出,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单位批准,立马走人,但我交辞职通知?

劳动合同纠纷
2018-12-19 21:39:1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
      
    (二)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
      
    (三)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的;
      
    (四)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五)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六)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七)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八)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九)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十)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十一)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十二)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十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是对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二项“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的补充。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规定是指除了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的情形以外,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不得约定其它条件来终止劳动合同。
    也就是说劳动合同的终止是一定是符合法定条件才成立,自行约定无效。
  • 我国法律规定,劳动者如果觉得工作不合适或者有其他原因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依法提前一定的时间进行。我国法律规定,如果劳动者处于试用期的情况下,应当提前三天向用人单位说明自己想要辞职,避免给用人单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如果劳动者在正式期内想要辞职的,通常情况下应当提前一个月向用人单位说明并完成相关的手续才能够离职。
  • 试用期提前三天通知单位辞职,过了试用期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单位辞职,到期就可以离职 最晚通知单位30天内离职,如果交接完和单位协商可以提前离职 如果离职不符合规定,给单位造成损失,单位可以要求赔偿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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