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12年3月1日就职,公司一直未与本人签订劳动合同,社保在12年12月份才开始购买,由于不满公司待遇问题,本人于13年1月21日辞职,本人想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权益,证据方面有:1.个人银行卡明细表,但是出工资时,都是分别有财务个人和老板个人私人银行卡发放!

2.还有公司帮我买的一个月社保单!

不知道这样的证据能证明我与该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吗?

仲裁
2018-12-19 01:26:4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从用工双方的关系上看。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有隶属关系,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如考勤、考核等),从事用人单位分配的工作和服从用人单位的人事安排。
    而劳务关系的双方则是一种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劳动者只是按约提供劳务,用工者也只是按约支付报酬,双方不存在隶属关系,没有管理与被管理、支配与被支配的权利和义务。这是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最基本、最明显的区别。
  • 你要用人单位支付劳动报酬,关键你需要注意两点:一是劳动关系的证据,包括你的工作牌或者工资条或者其他能够证明劳动关系成立的证据;二是你的工资证明,包括工资条或者其他能够证明你工资的证据材料,如果你没有工资标准的直接证据,那么你可以主张按照同职务工资标准来支付你的工资。如果是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期限超过一个月那么你还可以主张双倍工资。
  • 劳动者讨薪时收集证据方法:
    1、劳动者来源于用人单位的证据
    (1)具备用人单位公章的劳动合同;
    (2)具备用人单位公章的给农民工的欠条;
    (3)具备包工头或工长签名的欠条;
    (4)单位工资单、工资表、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最好有单位公章或财务章);
    (5)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如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的单据或记录等(最好有单位公章或财务章);
    (6)工作证、服务证、工作胸卡、工作服、工作标记等证明身份的证据材料;
    (7)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最好有单位公章或财务章);
    (8)印有劳动者名字的考勤记录、考勤本(最好有单位公章或用人单位领导签字);
    (9)和用人单位领导关于工作情况的视听资料(录音、录像等)。
  • 除劳动合同以外,可以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还是许多的。一般情况下还有:
    1、工资单;
    2、各类社保卡,包括养老保险、养老保险等;
    3、招工表;
    4、劳动局的备案表;
    5、工作证;
    6、上岗卡;
    7、报销凭据;
    8、出差介绍信;
    9、奖状;
    10、出勤表包括打卡记录;
    11、岗位职务签字,比如保管员的签字、化验员的签字
    12、供销合同的签字;
    13、广告,比如作为联系人等证据;
    14、证人证言;
    15、能够证明劳动关系的录音;
    16、上岗工作时的照片;
    17、用人单位的自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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