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于2011年9月在当地购买了一套小产权房屋,购买时卖方说以后会办房产证,让我们缴纳了定金4万,然后就让我们装修,当时让他签订合同,他说买房子的几家人一起签订,我们装修的时候房屋还在弄外装修,没有安装玻璃,到了10月底他又用安装玻璃没钱的借口让我们缴纳了5万,一共就缴纳了九万,他打的条子的九万的购房款,现在他又让我们缴纳后面的房款,我们就让他签订合同并公证后才缴纳,然后我们出具给了他一份合同,他也写了一份,我们的合同也找当地房管部门,城建局、法院等相关部门的人员咨询了,别人都认可,可是他不认可,非要我们签订他那份合同,而且他的合同部允许我们拿出来,让我们去他家签订,而且我们现在发现他这套房子的原房产证正在银行贷款,我现在要求他退回我的房款跟装修费,可他不肯,而且还把我们购买那套房屋的锁堵住了,我想请问一下,我向法院起诉能要回我的房款跟装修费吗?还有他的房产证在银行贷款,他的房子能出售吗?这是否构成诈骗?谢谢律师。

2018-12-18 11:34:0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只要有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就可以办理抵押贷款。农村自建房在手续齐全的情况下,一般是可做抵押办贷款的。在这里所指的手续,最重要的就是房屋的产权证。目前我国有部分农村自建房,是仅有土地使用证而没有房屋产权证的,这种情况是无法办贷款的。
      此外,农村自建房能否做抵押办贷款,还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如该房屋的使用年限、刚房屋所处的地理位置、变现价值等。若是该房屋年限较久或位置不佳,变现价值较低的话,即使在手续齐全的情况,也是无法用作抵押获得贷款的。
  • 倒塌后的房子,有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是有拆迁补偿费的,房屋拆迁补偿,应当由当地的拆迁部门公告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方式。房屋拆迁补偿包括:房屋补偿与宅基地补偿。有营业执照的门面房,个体户,经营用房应当按照商业用房性质补偿。
    商业用房补偿比住宅用房要高很多,要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装修费用、拆迁过渡费、安置等,应积极争取。
  • 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第二百二十五条在租赁期间因占有、使用租赁物获得的收益,归承租人所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百二十六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
    因此在租期存续期间解除和承租人的合同是违法法律规定的。
  • 欠银行钱不还,银行经过多次催缴后不归还的,会起诉到法院,等到法院判决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你的财产。如你有能力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法院会对你采取拘留、罚款措施,情况严重的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
    当然,你没有偿还能力,法院也是没有办法强制执行,那就会你纳入失信人名单,禁止你高消费,等到你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后,银行再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所以,积极主动还款是解决的好办法。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