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一直没给我买保险,也没签劳动合同,6月21日我离职以后在当地申请了劳动仲裁,要求补偿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和补交在职几个月的社保,现在公司在答辩材料上谎说“XX(我的名字)的劳动合同签了,被她自己带走了”。请问我该如何答辩
劳动合同纠纷
2018-12-14 18:2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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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法人身份证,参保职工身份证,劳动合同.(以上都需要复印件).参保人员照片.到社保登记窗口办理新开户登记.
新开户后发给社保登记证.和
计算每月应缴金额.
缴费.
由企业填写手册,由社保复核.
医疗卡三个月后发放,发给参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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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补缴员工社保需要的资料:
1、填报《社会保险人员补缴申报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
2、补缴期间的职工劳动合同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补缴期间的职工原始工资表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补缴期间含工资发放情况的原始会计凭证(装订成册)。
需要补缴的费用=缴费基数*缴费比例+滞纳金+利息。
注意事项:
1、办理业务时提交的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表格中单位经办人、负责人及日期均需填写完整。
2、用人单位申报涉及或包含非当前缴费年度内月份的漏缴少缴社保补缴时,需要先到社保中心稽核科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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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补缴社保怎么办理?各地方各不相同,以北京市为例:北京企业补缴社保办理程序:
经单位申请,可补缴当年度社会保险(养老、失业、工伤须同时补缴),跨年度补缴须到北京市崇文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科申请补缴。
1、存档卡(IC卡)。
2、填写《北京市城镇劳动者参加养老保险缴费情况表》(表四)3份,单位盖章;
3、填写《北京市城镇劳动者养老保险费补缴汇总表》(表五-1)3份,单位盖章;
4、填写《北京市参加失业保险人员基本情况表》2份,单位盖章;
5、填写《北京市用人单位与参统人员补缴失业保险费明细表》2份,单位盖章;
6、填写《北京市企业参加工伤保险人员增、减变动情况表》2份,单位盖章;
7、填写《北京市企业劳动者工伤保险基金单位补缴表》2份,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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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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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