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父母前段时间出了起交通事故。经事故处理对方负全责。但对方既不审报交通保险;也不支付医疗费用。我们报交警要求对方垫付治疗费用时,对方一直采用拖延的方法,在把肇事车辆开走后也不知所终。现在我父母住院的费用都由我们垫付。由于后续的治疗费用庞大,我们现在不如何筹集后续的治疗费用和追缴赔偿款项。

医疗事故纠纷
2018-12-13 19:11:4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事故处理流程:
    1.报警,由交警出具事故认定书,不服的,可向上级交警申请复核;
    2.按事故责任大小协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的,直接通过诉讼解决;
    二、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赔偿金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 受害人一方可通过公安交管部门向保险公司要求垫付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规定,因为抢救交通事故中受伤的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交管部门的通知后,经核对应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伤者的抢救费用。所以,受害人在交通事故受伤后,支付医疗费用、抢救费用有困难的,可以通过交通部门来进行催要。
    要求保险公司垫付医药费,一般需要公安交管部门出具垫付医药费通知、交通事故认定书、所接受治疗医院出具医疗发票和清单等材料。此外,还要通过被保险人签名确认,保险公司才会将在交强险项下的医药费1万元转至医院账户垫付受害人医药费。
  •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如果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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