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起诉离婚要多久才能接到法院的通知!!我已经起诉一个多月了!

离婚
2018-12-07 15:55:0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院审理离婚案件一般均采取简易程序审理,即在基层法院并由一位法院独任审理,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起诉到法院做出判决应当在三个月以内完成。
    在诉讼实践中,南京市各法院从起诉后至开庭一般在20-30天左右,如果开庭 时被告坚决不同意离婚,则法院会在开庭后半个月左右的时间做出判决。
    离婚案件一审判决准予离婚的并不是很多,特别是被告方坚决不同意离婚,法院经审理认为夫妻感情尚未完全破裂时,一般会判决不准离婚。
    在判决半年后,原告可以选择第二次诉讼,南京市的各法院现在审理离婚案件采用“首审负责制”,即第一次处理离婚案件的法官,第二次仍由该法官负责处理,由于有第一次诉讼的经历,法官处理第二次诉讼离婚的速度较快,一般在一个月内会审理终结。
    所需时间:第一次诉讼:60天。半年后第二次诉讼:30天。两次诉讼合计9个月左右。
  • 法院是否判决双方离婚,要根据起诉方的起诉理由去决定,而与第几次起诉没有关系。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同时,根据《婚姻法》(修正案)第32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这一规定说明,男女一方提出离婚后,是否准予离婚,不取决于另一方是否同意离婚,而是法院依据夫妻双方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和调解有无效来决定。
      另外,关于诉讼时间,是由法院根据案件的难易程度确定的。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 开庭不到按缺席判决,然后公告送达,不一定要等6个月之后。判决离婚的基本要件是夫妻感情已经完全破裂,并不是说第一次开庭不判离,第二次开庭就一定判离,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决的。 你如果不服可以提出上诉,进行二审,所以你要耐心再等九个月,因为二审大概要三个月,再过六个月才能第二次起诉。 当事人行使上诉权,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提起上诉必须是享有上诉权或者可以依法行使上诉权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提起上诉的对象必须是依法允许上诉的判决或裁定;
    3、必须在法定期限内提起;当事人不服基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必须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提起,不服一审裁定的,必须在裁定书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提起;
    4、必须递交上诉状、交纳上诉费。上诉状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交副本。同时应当在接到人民法院预交诉讼费的通知后7日内向本院交纳诉讼费,逾期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建议最好委托一位律师来代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