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现在退休了 单位不发给我公积金 怎么办 住房公积金是不是我每月缴给单位的双倍提取

2018-12-05 12:34: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才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否则是不能提取的。  
    (一)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  
    (二)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三)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行政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四)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  
    (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六)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提供未就业证明;  
    (七)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证明;  
    (八)户口迁出本省行政区域的,提供迁移证明;  
    (九)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贷款合同;  
    (十)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资收入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  
    (十一)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十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提取的其他情形。
  • 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租房自住的;  
    4.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出境定居的;  
    7.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8.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下岗、失业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下岗、失业12个月以上的;
  • 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如下:  
    1、个人应根据公积金支取条件,向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离退休职工提取公积金除外),并附上有关证明;  
    2、经单位审核并同意后,由财务部门开具支取申请书一式三份,由单位领导签章并加盖银行提款印章; 
    3、单位公积金经办银行接受“公积金支取申请书”,经后台复核后填写银行付款凭证一式四联交取款人,同时打印职工公积金支取帐单;  
    4、个人凭银行付款凭证,收取银行公积金支取帐单与对帐单上一致的公积金本息;  
    5、银行将“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和银行付款凭证各一联送公积金管理机构结帐;  
    6、银行将付款凭证一联送至单位,由单位作为公积金帐册的记帐凭证。当职工变动工作时,其住房公积金本息转入新调入的单位职工公积金帐户下,职工住房公积金帐号也作相应调整。当职工因故脱离工作岗位,中断工资关系时,其公积金缴交随之中断,结余的公积金本息仍保留在原单位名义下的公积金帐号内,职工公积金帐号不变;职工恢复工作时,如在原单位发工资的,则继续留在原单位缴交公积金,如变动单位,可办理公积金转移手续。职工公积金转移时,须由调出单位先办理调出手续,由银行进行转移后通知调出单位。当职工离休、退休时,其积累的公积金本息一次结清,退还职工本人。如职工在职期间去世,其结余的公积金本息,可由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根据《继承法》的有关规定,办理提取手续。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