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单位购买了生育险,怀孕后以离职,但社保继续在单位购买,现在想报销生育津贴,但却报不了(社保局说要求全部参保人员购买生育险才可以报)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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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
2、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
计划生育规定。
生育津贴的计算方法是由女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天再乘以产假天数计发的。
并不是按你自己的工资来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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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生活津贴的享受期限:
(一)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或者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的,按3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二)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的,按1个半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三)妊娠3个月以下流产或者患子宫外孕的,按1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或者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的,除了按正常的3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外,还可按照下列规定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一)难产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生活津贴;
(二)符合计划生育晚育条件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生活津贴;
(三)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生活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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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准备的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计划生育证;
(3)婴儿出生证;
(4)独生子女证;
(5)出院小结;
(6)医疗费用发票。
(7)剖腹产发票金额在5000元以上;顺产金额在三千元以上的需提供医院的医嘱单和药品清单。
(8)填写《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到五楼工伤、生育支付科办理。 办理流程:
(1)以上材料需要原件和复印件;
(2)一般是把这些材料拿给单位财务去市劳动保障局办理;
(3)每月18日以前受理材料提交; 办理总结:
(1)生育保险能够报销的范围包括生育津贴、生育医院费用两部分。
(2)也就是生宝宝的时候休假那几个月的工资都是生育保险里面支付,因此有的公司有没有发工资给产妇都无所谓啦,只要有做生育保险这些都是有生育保险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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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