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车被追尾对方全责只有交强险车修好对方并不愿付钱我该怎么办

2018-12-03 19:20:1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我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交强险是在驾驶员投保商业车险时,保险公司给他自动上上去的。交强险赔偿的是第三者的责任,被保人和本车人员是不赔偿的。如果被保人驾车对第三者造成了人身伤亡、财产损失,那么交强险会在规定的责任限额内给予赔偿。

    这个规定的责任限额是固定的,在全国范围内都是统一的:

    身故、伤残赔偿限额11万元,如果是无责方,限额是
    1.1万元;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万元,如果是无责方,限额是1000元;

    财产损失限额2000元,如果是无责方,限额是100元。

  • 1、管辖权/起诉地点。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 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你可以在洋桥所在的法院(也就是丰台区法院)或者对方的身份证所在地所在法院提起诉讼。
    2、将保险公司作为共同被告。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 保险公司可以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受害人可以直接起诉保险公司要求保险公司在投保额度内支付赔偿。
  • 追尾理赔,如果事故认定追尾车辆全责的话,可以凭认定书和车损维修费用单据发票以及以及拿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直接找对方保险公司理赔,交强险财产损失的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