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亲朋好友贷款买房子,必须我给他们出示贷款担保,我需要留意哪一方面才可以确保我的权益?在他不还贷时不替他还贷

2020-10-30 21:47:5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第二十一条: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十二条:
    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第二十七条:
    保证人依照本法第十四条规定就连续发生的债权作保证,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人可以随时书面通知债权人终止保证合同,但保证人对于通知到债权人前所发生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十八条:
    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
    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
    第三十一条: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 看约定,明确担保的方式,比如挺担保人的,你可以联系一下担保人,就担保人、借贷人和出贷人签合同,注意,必须得是书面形式的。
  • 看担保的形式,比如是抵押的话,就要签抵押合同,该做登记的登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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