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有明文规定用人公司不可以扣除职工的一切方式的保证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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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不与员工签定劳动合同违反劳动法了吗?公司不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违反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属于侵犯劳动者权益,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提起劳动仲裁。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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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不能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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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也可协议解除,也可通过劳动仲裁要求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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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