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爸爸给人借了十万块钱,应当有金融机构的负责人做贷款担保,把钱借走,如今借款人联络不了,去找贷款担保人,别人不更换该怎么办?

2020-10-30 22:00:36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贷款担保责任承担如下:
    1、一般保证,即当借款期限届满后,经法院审判或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并经依法强制执行,借款人仍不能返还借款时,出借人才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2、连带保证,《担保法》第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即当借款期限届满后,无论借款人有无能力归还借款,出借人既可以要求借款人返还借款,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返还借款的保证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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