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 我想离婚。 去年四月他离家出走,没有音信,下落不明。 我6月起诉了。 我没有和他自己联系。 我12月解约了。 六个月后他还没有消息,可以起诉吗?

离婚
2020-10-28 05:38: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民法通则》第23条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四年,或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两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人死亡。人民法院受理宣告死亡案件后,应当发出寻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公告期为一年,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可能生存的,宣告死亡的公告期为三个月。
    公告期届满,人民法院作出宣告死亡的判决。夫或妻一方被宣告死亡的,婚姻关系自宣告死亡之日起自动解除。
  • 起诉离婚时,如果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的,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 夫妻一方失踪或下落不明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要求离婚。法院受理后,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送达被告,如被告仍未找到,法院则以缺席判决的方式作出是否准予离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