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与丈夫婚姻破裂,有一个五岁闺女,现怀孕6个月,能够申请办理离异吗?我要闺女,做掉肚里的小孩那样行吗?

2020-10-28 04:08:0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四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结合司法实践,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以遵循以下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
  • 您好,可以
  • 不能办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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