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朋友涉嫌卖淫被抓了但没有拘留24小时就放了,这种情况能办签证去台湾新加坡那些地方吗?

刑事辩护
2018-11-29 02:03:5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第358条【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协助组织卖淫罪】组织他人卖淫或者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组织他人卖淫,情节严重的;  
    (二)强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  
    (三)强迫多人卖淫或者多次强迫他人卖淫的;  
    (四)强奸后迫使卖淫的;  
    (五)造成被强迫卖淫的人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为组织卖淫的人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组织他人卖淫行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您说的应该是协助组织卖淫吧,如果是构成协助组织卖淫罪,处罚为:为组织卖淫的人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组织他人卖淫行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 关于涉嫌卖淫,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协助组织他人卖淫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5—10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协助组织卖淫是指协助他人组织妇女包括男性卖淫,即为他人实施组织卖淫的犯罪活动提供方便、创造条件、排除障碍的行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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