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一辆小车相撞,小车负全责,造成我住院半月,在家休息半个月,总共一个月,现问他要误工费,保险公司却要工资证明和纳税证明,问题是我有工资证明没有纳税证明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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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肇事方赔偿受害人的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 当事人提供的工资收入证明,如果超过计税起点,即扣除应由个人缴纳的三险一金和费用之后,超过3500元的,应当提交纳税证明以证实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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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其计算标准如下:
1、有固定收入的:(一般适用有工作单位的)
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2、无固定收入的:
按当地城镇或农村人均收入计算。
3、受害为个体工商户的
误工费=误工时间(天)*相同、相近行业的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天/元)(或能证明自己最近三年平均收入
证据,如纳费证明等)
注:“相同、相近行业”判断标准:
①产业分类标准;
②同一产业内的社会评价标准。
③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判断标准(区别于民诉法上“受诉法院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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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误工费保险公司可能需要赔偿,需要根据具体的责任进行认定。
只要标的车在交通事故中承担一定的责任,保险公司就应该在交强险中11万限额内,全额承担误工费的赔偿责任,要求医院出具诊断证明,就注明出院后的休假天数,伤者单位出具出险前三个月的收入证明,扣款证明及纳税证明,保险公司负责赔偿因休假而造成的收入减少的部分,单位未扣工资的,不赔误工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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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