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是2009年1.0月2.6日进公司合同一年,建议公司不要在2010年9月2.4更新合同。 为什么不更新,公司说没有理由。 必须更新合同,公司不同意,在公司的表现一直很好,我应该得到怎样的补偿,

2020-10-02 08:23:3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劳动合同变更时,劳动者可以要求补偿,但用人单位一般不会同意,这时劳动合同无法变更。 根据《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合同未到期,单位单方提出变更劳动合同,无法与劳动者达成一致的,劳动合同不得变更,不能视为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单位以此解除劳动合同的,属于单位在劳动合同期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选择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
  • 公司变更合同是否补偿员工要分具体情况,如果公司不与员工协商变更合同,员工可以要求补偿,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您好,您可以及时申请仲裁解决的
  • 如果用人单位有正当理由拖欠工资的,在一定时间内可以适当给予延长时间,一旦超过一定时间可以几时采取措施维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