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2006年,我妈妈借给我叔叔3万元,并写了一张欠条,上面写着“卖了房子还了债”。因为房子转让的问题,房子一直没有卖出去,现在我想问我叔叔要还款,但是我叔叔说没有钱。我的家人想让我叔叔通过合法渠道还钱。我能要回钱吗?

2020-10-02 01:42: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追讨债务要搜集和保留真实的证据,比如欠款欠条、还款协议、借款合同、银行转账回单等,经多次催讨无效的话,就要在法定的诉讼时效两年内向法院起诉处理。
  • 没有欠条的钱能否要回来,情况不同,可能发生的结果也不同:
    情况
    一、借款通过银行转账支付。此种情况下出借人凭银行的转款凭证或者银行流水记录等可以向出借人要求偿还借款。
    情况
    二、借款通过现金支付,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了收条。此种情况下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收条,应当认为出借人已将款项支付给借款人
  • 想要要回欠款,最重要的就是要有证据,没有单子并且给的是现金,代表着没有借条,也没有转账记录,这就需要找到其他能够证明债务关系的证据,如证人证言、录音录像之类的,如果没有证据能够证明,欠款一般是要不回来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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