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岁的孩子到现在还没有户口。我希望在律师的指导下,这种情况需要什么样的程序或罚款。我们已经离婚89年了。我从未结过婚。她已经结婚三次了。我现在总是想给我的孩子开一个账户,但是我不知道需要什么手续,需要办理什么手续,或者需要支付什么罚款。??我希望律师会给我一些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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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的孩子,需要到民政局办理合法的收养手续,然后才能上户口。
《收养法》
第十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订立收养协议的,可以订立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第十六条 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部门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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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杂, 需要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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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具体需要征求民政部门,要孩子需要提前到民政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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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