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因为我丈夫在孩子出生两个月后提出离婚,他没有办理手续就又失踪了!后来我在孩子四个多月大的时候提出离婚,法院要求我撤诉,让他的家人联系他解决问题!他在放弃诉讼并同意离婚几天后回来了。但是,因为他在外面负债累累,为了保证孩子们不受影响,我想暂时取消他的探视权!他不同意。我能再次在法庭上起诉吗?

离婚
2020-10-01 23:13:5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需要注意的是,债权人主张是夫妻共同债务要求偿还的前提是该债务为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借的债务,或者债权人能够举证该债务的确用于夫妻共同生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 可以委托律师
  • 长久律师成永国已经回答我的问题,满意请采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