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这名工人第二天下班后在建筑工地喝酒后死亡。施工现场负责吗?我只工作了二十多天。对不起,我该怎么办?我是一个家庭成员,建筑工地还没有签订合同。因为灰尘的问题,我还是偷工减料,在气温高的日子里,晚上8点多喝点酒,聊到半夜10点,然后睡觉,但是3点钟我做不到。我该怎么办?谢谢你

其它
2020-10-01 20:21: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下班途中突发疾病死亡,单位没责任,不赔偿;下班途中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可以认定工伤,或者工作时间、工作地点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48小时内死亡的,可以认定工伤,认定后单位不缴纳社保的,单位承担应该工伤保险报销费用。《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收益包括经济适用房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平均分配;同时,你无工作,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还应当适当照顾你,以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
  •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收益包括经济适用房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平均分割;同时,你无工作,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还应当照顾你,给你多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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