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丈夫结了两次婚,重组了家庭! 2008年发行了结婚证书! 现在我们的名义上有两定径套房子! 标明夫妻共有! 1定径套2010年买l,当时他女儿在学校! 2014年,他把家交给了女儿的名字! 现在,我们必须离婚这些个的财产

离婚
2020-10-01 16:14:3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按实际情况,人民法院判决离婚后,当事人将房子进行过户的,需要依法缴纳契税。另外,契税税率为3-5%。契税的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幅度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契税。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是指下列行为: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二)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和交换;
    (三)房屋买卖
    (四)房屋赠与;
    (五)房屋交换。前款第二项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第三条 契税税率为3-5%。契税的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幅度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 房子若是婚后买的,若双方对于房产没有特别约定,即使是只有一个人的名字,也是你们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平分。
  • 你好,离婚财产分割可先协商,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解决,婚后夫妻共同财产一人一半分割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