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他结婚4年了。没有结婚证。感情很不好,所以我不得不出差。最近我听说他和另一个女人订婚了。我通过电话联系他解除关系。他不同意。他被认为是重婚吗?我应该如何解除与他的同居关系,我应该如何受到保护?

2020-10-01 16:08:10
律师解答共有5条
  • 对于同居行为,要考虑清楚,一旦出现纠纷问题,除非一方有其他违法行为,否则,双方的关系和利益不受法律保护。
  • 如果没有登记结婚,同居关系可自行解除。《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24条规定:未到结婚年龄的公民以夫妻名义同居的,或符合结婚条件的当事人未经登记以夫妻名义同居的,其婚姻关系无效,不受法律保护
  • 有遗嘱按遗嘱继承,无遗嘱按法定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 他可以把他的份额以遗嘱的形式进行处分
  • 形式上看你公公有权处理自己的财产,但由于没有房产证,可能会有障碍,建议去公证处咨询办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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