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受伤孩子母亲的朋友。当孩子在幼儿园玩耍时,院长端着一盆热混沌出来了。当孩子有一阵子没注意跑步时,他撞到了学校的头。学校领导带来的热混乱溅到了婴儿的胸口。校长只买了烧伤药膏。这是学校的领导,所以这不再是问题。我应该如何处理这种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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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孩子学会自我保护,每一位宝宝都是爸爸妈妈心中的宝贝,把宝宝送到幼儿园也是希望宝宝能健健康康的成长,万婴幼儿园是对小朋友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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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到人身伤害的,一般是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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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在学校遭遇人身伤害的,由侵权者承担侵权责任。如果学校没有尽相应的义务,学校要承担没有尽到管理义务的过错责任,由学校承担相应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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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