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我丈夫因为感情不合已经分居六年了。2017年8月中旬,我们同意离婚。因为孩子的抚养费吵架了,他让我一次付清抚养费。我们没有房子,也没有债务。这是维护的问题。他不同意离婚。我想起诉离婚。你需要通过什么程序来申请离婚?

离婚
2020-10-01 06:11:1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你好,夫妻间关于离婚的问题,通常可以先协商,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起诉离婚解决。
  • 关于孩子抚养权:一般会根据双方的个人素质、经济条件、生活环境等谁的条件更利于孩子成长分析的。两周岁以下孩子一般归女方,孩子10周岁以上的,还会考虑孩子的意见。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需支付抚养费,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关于财产:一般来说婚前财产归个人的,婚后取得的财产如果没有特别约定原则上均分的。
  • 婚前个人买的房子,属于个人婚前财产,离婚时不必进行分割。
  • 婚前若登记于一方名下,属于该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相应增值是夫妻共同财产;婚前登记于双方名下,婚后共同还贷,是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平均分割,法官可能会考虑出资情况。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