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觉得咨询一下,两年前我帮亲朋好友在金融机构带了十万块钱,如今连本钱带贷款利息早已十四万多了,亲朋好友没有钱还,金融机构来催缴说借款办理手续全是假的,我已经组成了行骗,我觉得咨询一下我要怎么做才可以维护保养自己的权益

2020-10-01 03:42:1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这要根据具体情节确定,如果是以诈骗为目的的借贷,就有可能构成诈骗罪,根据具体数额,达到立案标准的,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同时信用社还可以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方式,要求被告人偿还借款。
    没有钱可强制执行财产。  但如果是正常的民事借贷,因做生意亏损而不能偿还的,属于民事经济纠纷,不需要坐牢,法院可判决中止执行,等到有条件执行时,再予执行。我想上面说明白了吧。
  • 贷款利息过高,如果高于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的,超出部分不受法律保护,债务人可不支付超出。但是,如果双方约定的年利率没有超过36%的,则债务人需偿还利息。
  • 如果民间借贷的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利息过高,且年利率超过36%的,借款人无需偿还超过部分的利息。但是,如果年利率在36%以内的,则需要偿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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