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母亲和她的继父一起生活了将近20年。现在,因为这个男人的孩子对分割他们的财产不满意,他们决定起诉。我想知道如何和家人分财产。也就是说,他们以前在一起的时候没有被拆除,然后在7到8年后被拆除,现在有三个套房。这个男人有两个儿子和一个女儿。我把我的名字改成了那个人的姓。我怎么分这个?

2020-10-01 03:05:5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关于离婚时的财产分割问题,我国《婚姻法》有如下规定:
    第39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41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42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
    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47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 你好,看起来没有可分的。
  • 得看具体的情况,建议咨询当地律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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