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后,六岁的男人和我们住在一个不同的地方,大约三个星期去探望一次,男人只是出去玩不过夜,现在孩子想休息一段时间,男人不同意我,我该怎么办?孩子和我感觉很好,我想多花点时间在一起。

离婚
2020-10-01 03:17:25
律师解答共有6条
  • 你好:可以起诉要求离婚

  • 1、继承应当在被继承人(在房产继承中就是遗留下房产的人)死亡后才能发生。这是继承的首要条件。有的房产所有权人为了避免继承人在日后可能会因争夺房产而产生纠纷,在生前就将房产权交给继承人,如分给某个或各个子女,这也是合法的行为,但这不是继承,因为这时继承还没有开始,而是生前的赠与行为。
      
    2、继承遗产的人应当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就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能作为继承人的继承人。这是继承的第二个条件。被继承人如果立下遗嘱,将房产指定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或是捐献给国家、集体,这也是被继承人处分遗产的方式,但这不是继承而是遗赠。
      
    3、遗产应当是被继承人生前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这是继承的第三个条件。有的房产是共有的,如常见的夫妻之间的共有,当一方死亡以后,并不是所有的房产都成了遗产。这时,应当先将房产进行产权分割将属于被继承人配偶的份额(除有约定者外,一般应分出房产份额的一半)分割出来以后,再对遗产进行继承。
  • 涉及情况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留下的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在遗嘱当中处理财产的占绝大多数,这类遗嘱一般没有统一的格式,但在实践中,它的一般写法是:①立遗嘱的目的,即处理财产的意思表示,应首先写明:“我立本遗嘱,对我所有的财产,作如下处理:”②对财产的具体处理,应写明财产的名称,数量及其所在地,遗留给何人,具体写明由哪一个继承哪些财产,也可按财产写明。
    遗嘱人的要求和遗嘱书的处置。④立遗嘱人、证明人、代笔人签名盖章,并写明立遗嘱的时间、地点等。由于立遗嘱人的具体情况不同,遗嘱的写法不一定拘于以上格式,但必须是有效的才有法律效力。
    也可代写遗嘱,但代书人应对遗嘱内容严格保密。不论什么形式的遗嘱,格式一般应包括三个部分,且不能缺一:1.首部:包括标题和遗嘱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籍贯、住址。2.正文:包括立遗嘱的目的、财产状况、处分意见和对继承人的嘱咐与期望。
    3.结尾:包括遗嘱份数、保存处所、遗嘱执行人姓名、住址。最后是遗嘱人签名盖章、附属代书人、见证人签名盖章。如需要公证的,则无须见证人。
  • 遗嘱没有公证,不影响遗嘱的法律效力,遗嘱只要是合法有效的,遗产就可以按照遗嘱继承。,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
    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 为了避免孩子们在日后因家产而产生矛盾,立下书面遗嘱。但并没有进行公证。虽然订立的遗嘱没有进行公证,但只要是其真实意思表示,这份遗嘱就合法有效。
    《继承法》中认可的有效的遗嘱形式只有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紧急情况下)五种形式,并要求附随立遗嘱人或见证人亲笔签字,这五种形式以外的遗嘱均不具有法律效力。因此,书面遗嘱也是合法有效的,不要求一定要公证。当出现多份遗嘱时,以公证遗嘱为准。避免将来子女因财产发生纠纷,那么公证遗嘱会是最好的选择。
    遗嘱除了满足形式要件,还应该满足以下几点实质要件:
    (1)遗嘱人须有遗嘱能力;
    (2)遗嘱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3)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有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4)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须为遗嘱人的个人财产;
    (5)遗嘱须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
  • 需要主管部门批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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