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丈夫都失去了配偶再婚了。 丈夫有套房,现在开发,还在建设的很多,还出了1.0万元以上,丈夫说把这个套房作为他儿子的房产证,他儿子已经长大了。 对不起:如果丈夫去世了,有遗产继承权吗?如果没有,丈夫去世后,我可以继续住吗?阿里嘎多

2020-10-01 02:26:4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遗嘱继承,这种情况下得看遗嘱内容确定孙子有没有继承
    没有遗嘱的,一般情况下,孙子没有继承权,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这里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这里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这里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但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这一情况下,孙子有继承权
  • 妻子有遗产继承权。遗产继承顺序,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秩序。《继承法》第12条还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 继父母的继承权取决于其是否与继子女形成扶养关系。与继子女形成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是有继承权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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