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由村民小组继承。五保甲已经去世30多年了。两个女儿在1960年前结婚,属于城市户口。现在他们已经80多岁了。由于新农村的建设和发展现在需要回到她母亲A的原有宅基地上来盖房子,老套的五保户A的房子已经倒塌。他们有权利继承家园并建房子吗?请请专家给予肯定的回答!谢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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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有下列情形的可以申请五保户:
(一)无法定扶养义务人,或者虽有法定扶养义务人,但是扶养义务人无扶养能力的;
(二)无劳动能力的;
(三)无生活来源的(不包括捡垃圾者,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即捡垃圾者为有生活来源);
(四)老年、残疾或者未满16周岁的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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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使用权归集体所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可以依法继承宅基地上所建房屋,并因该房屋产权的合法转移,而享有房屋所在的宅基地使用权;但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能单独继承宅基地使用权,作为继承的宅基地使用权人,一旦将房屋拆除就不再享有宅基地使用权,集体经济组织可以收回该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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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不能继承,但可以通过一定方式取得。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分离的,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村集体,村民只有宅基地使用权,因此不能随意对宅基地进行处置,公民的合法财产可以依法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是属于个人财产,可以继承的是宅基地上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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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这种补贴那可以申请,到社保部门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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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